综合实验室废水处理机UPFS-I-3000L广泛应用于中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疾控中心、环监、企业等实验室废水处理,经过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废水综合排放标准【GB8978-1996】中的三级标准,处理后的废水可排入市政废水管网,也可以通过再处理工艺把处理后的废水进行再利用。
设备电源上请安装2.5安保险熔断器。
设备请可靠接地,接地电阻小于等于4欧姆。
设备不得安装在含有易燃易爆物环境。
设备应安装在室内,干燥、通风、避雨的常温环境中,注意高温和防冻。
集水池无水或设备长期不运行时请切断电源。
设备正常运行时,每天巡视不低于2次。
溢水口请用DN20 U-PVC管连接到源水水源池内,以防水溢出造成财产损失。
实验室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在排水良好的室内,保持室内通风良好。
定期通过取样口取样测定COD、大肠杆菌等指标,及时调整加药浓度或单独配置药剂,达到系统连续稳定、可靠运行。
设备有一定的燥音,运行时不高于60分贝。
定期将排空口旋钮开关旋转到排空挡位,排空系统内积水和沉淀物质(单次大于15分钟)。
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(GB 8978-1996)中yiji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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